保險

很多人對於意外傷害與意外醫療保險有疑惑,今天就來解答一下一些常見的問題。

一、如何理解保險條款中“意外傷害”的定義?

保險合同規定的意外傷害,是指外部的、突發的、非故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對身體造成的傷害,如意外跌落、車禍、人身傷害、煤氣泄漏導致的CO中毒等。

而椎間盤突出、急性胃腸炎、關節退變、過敏等疾病研究基礎上不斷發生的事故則不屬於企業合同進行約定的意外傷害影響范圍。

二、意外傷害和醫療保險有什么區別?

意外傷害保險是一種大事故,一般是指意外事故造成的身體殘疾或死亡。根據傷情等級(有一般傷殘等級繳費比例表),直接按比例支付;

醫療事故傷害屬於輕微事故,由於事故造成的醫療費用報銷,需要醫療發票報銷。

三、意外醫療費用報銷說的“當地企業社保制度規定可報銷的、必要的、合理的醫療費”什么不同意思?

簡單的說就是我們當地的醫保管理范圍內的醫療服務費用。

哪些藥物屬於社會保險范圍?這個在醫生用藥的時候會說明,如果醫生沒有說,我們一定要主動說一下。

特別提醒:意外醫療保險出險時,一定要到條款中約定的醫院就診,並在社保范圍內用藥、檢查、治療,確保客戶權益不受損害。

為了保護權益,請務必在出險後三日之內及時報案!

舉報方式:全國服務熱線:95511,接通後直接說壽險舉報,即轉人工座;

四、如何進行申請一個意外殘疾保險金?

意外傷害保險的范圍是指意外事故發生後180天內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殘疾,其標准可在保險合同所附的殘疾程度和意外傷害賠付率表中找到。在商定的功能完全和永久喪失的情況下,需要在事故發生之日起180天內對殘疾程度進行評估; 在明顯無法恢複的情況下,如眼球摘除或肢體喪失,則無需等待。

五、如何進行傷殘鑒定才能辦理意外傷殘保險?

意外傷殘和重大疾病條款中涉及功能喪失程度評估的責任項目,應由合格的法醫鑒定機構進行評估,然後申請賠償。

流程:若客戶在合同范圍內遭受意外傷害之日起180天內出現神經功能障礙或關節功能完全永久喪失,客戶家屬或委托代理人持相關病曆和保單向保險公司理賠部出具介紹信,客戶到司法鑒定中心進行鑒定,在取得鑒定報告並滿足條款約定的賠付條件後,提交理賠申請。

所需信息資料:被保險人帶本人身份證、保險公司合同、門診及住院患者病曆、相關研究影像學等檢查數據資料。

六、意外傷害包括猝死嗎?

猝死不屬於保險合同約定的意外傷害范圍。

猝死,指平時貌似健康的人,因潛在的自然疾病突然發作或惡化,而發生的急驟死亡。目前大多數學者傾向於將猝死的時間限定在發病1 小時內,心髒猝死率占90%。特點: ①死亡急驟,②死亡出人意料,③自然死亡或非暴力死亡。


網站熱門問題

意外損壞的名稱是什麼?

附帶損害是指一項活動附帶造成的任何死亡,傷害或其他損害.

什麼是意外事故的例子?

偶然發現石油宣佈的時機純屬偶然. 死亡被裁定為意外死亡.